imb案涉吸金90億元遭訴 北院裁定曾國緯羈押禁見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日電)imB吸金案主嫌曾國緯(本名曾耀鋒)等人涉嫌吸金90億餘元,被北檢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召開羈押庭,法官晚間裁定曾國緯及女友張淑芬羈押禁見。
另外,imb財務主管潘志亮新台幣100萬元交保、新竹營業處長陳振中150萬元交保、大帳房顏妙真除了偵查中交保的90萬元外,另應交保60萬元。3人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曾國緯在庭訊時指出,他自民國108年起才用不實債權詐取投資人錢財,這部分他認罪,但經營模式並未逾越銀行法的紅線,主觀上並無違反銀行法犯意。
對於法官詢問對檢方起訴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曾國緯說,做假債權只有他一個人知道,公司員工均不知情,否認涉及組織犯罪。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網路借貸媒合平台imB自104年起成立經營,由曾國緯與女友張淑芬共同成立,由父親曾明祥掛名台灣金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檢方查出,曾國緯等人藉由媒合不動產借貸進行債權認購來吸收資金,並指示幹部認購債權,以製造債權活絡假象,再由平台每月支付投資人利息,但從去年起未依約支付利息及償還本金,使投資人血本無歸。
檢方估算,曾國緯等人藉此吸金超過新台幣90億916萬8900元(目前提告投資人為537人,投入資金共計17億4090萬5142元)。
檢察官依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詐欺等罪嫌起訴曾國緯等31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北檢偵辦期間聲請羈押曾國緯等5人,上午移審北院。北院隨即以人工抽籤方式,決定由法官許芳瑜擔任受命法官,與審判長江俊彥、陪席法官林彥成擔組成合議庭審理。法官下午召開羈押庭。(編輯:張銘坤)112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