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Dai》什麼才是最有效益群眾運動?

Jack Dai》什麼才是最有效益群眾運動?
Jack Dai》什麼才是最有效益群眾運動?

看到許多人在傳的香港十一集體自焚活動的圖文,一陣揪心,希望是假的...不禁擔心起友人的安危⋯⋯路還長,別衝動呢。(嘆

擷取之前在其他地方寫的文,微調後闡述和抒發。

從六年前的太陽花、去年的反送中到今年的BLM黑人運動,我常在想:「什麼樣的抗議方式才能達成目的?」請注意,是達成目的。

近年來的抗議都包含著暴力,先不論先動手的是抗議者還是政府,最終留下的都是雙方各有證據、程度不一、互相施暴的事實。歷史是篩選過的事實,我們終究難以一窺全貌,但幸好,我們可以多找幾個面向。

我想起當初馬丁路德・金恩如何透過「和平抗議」達成目標的一些細節與軼事。我們現在都知道,馬丁路德・金恩以「主張以非暴力的公民抗命方法爭取非裔美國人的基本權利,而成為美國進步主義的象徵。」(fr. Wikipedia)

然而多數人卻不知道,接受神學教育的金恩先生,在大學時是「堅定的武裝抗議擁護者」,在他當時的隨筆中寫道:

「和平主義者沒有認識到人類的罪過,我們得採取一定程度的強制手段讓他們不去傷害別人。」而後他寫道自己開始相信,「解決種族隔離問題的唯一途徑就是武裝反抗。」

1955年11月在阿拉巴馬州的蒙哥馬利市發生了著名的「黑人女秘書因為在公車上拒絕讓座給白人而被逮捕」事件,這件事就像2020年被白人警察跪壓的「佛洛伊德之死」一般,讓沈積許久的壓力鍋徹底爆炸。

從抵制公車運動到挑戰種族隔離運動,馬丁路德・金恩就是在這時成為了蒙哥馬利進步會的負責人,也因為其演說才華,成為了該組織最廣為人知的代表人物。

抵制運動開始之初,金恩和夥伴們其實沒有什麼策略面的想法,他們想採取暴力抵抗卻不敢,因為寡不敵眾、貧不敵富,真打起來非裔一方必定落敗,因此採取和平抗爭是最安全的選擇。

隔年金恩的房子被炸掉的小插曲、差點改變了這個局勢,幸好金恩的知己兼諸葛亮「魯斯汀先生」(Bayard Rustin)、種族平權活動家很賣力的斯賣利(Glenn Smiley)、非暴力運動研究者沃佛得(Harris Wofford)和格雷格的《非暴力的力量》(The Power of Non-Violence)一書來到他的人生中,自此,甘地的哲學才成為他的圭臬。

後來還到印度考察的金恩從歷史中認識到三點:

一、遊行隊伍中群眾所蘊藏的力量,遠遠超過絕望地握著槍、誓死抗爭的人們。

二、敵人寧願去對付一小撮有武器的人,也不願面對大量手無寸鐵但意志堅定的群眾。

三、非暴力是一種強而有力的新武器,面對暴力卻不報復反而會增強運動的威力。

他升級了甘地的有條件非暴力理念,成為終極的「捍衛基本尊嚴的絕對非暴力原則」。托克維爾說:「歷史是一個畫廊,裡面原作很少,複製品很多。」現在的運動和金恩年代沒兩樣。

日復一日的和非暴力抗議,逼得警方用警犬和高壓水柱驅離,混亂的城市輿論導向施壓政府盡快弭平動亂,接著政府開始大規模逮捕抗議者,直到監獄塞不下、警察抓不完、和平抗議卻沒有消失的跡象,國際輿論也一面倒的譴責當政者。

最終,「戰略正確+戰術使用得宜」的報償是政府接受了訴求,然而,金恩和夥伴們能帶領群眾貫徹戰略及戰術的執行力才是關鍵。

「當你採取暴力回擊,就註定了失敗的結局。」

一方面你給了對手鎮壓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你刺激了渴望平靜生活的人們的厭惡感、進而讓他們暗自期待抗爭結束。也因此,當局者面對示威抗議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刺激抗議者採取激烈行動。

這是21世紀的抗議者們糾結卻始終難以克服的衝動。

什麼才是最好效益的群眾運動?

答:在權力與勢力懸殊、能貫徹執行戰略與戰術的前提下,歷史告訴我們,絕對非暴力的成功率相對高。

自焚是不是好方式?在累積已久的武力抗爭後,似乎不是。只是也許。再次希望,這只是假文宣,願我們的友人們能平安順心,安度中秋。

作者本名戴于千,獨立創意代理商 Rules Creative 總經理,是個生意人,也是個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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