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互嗆不爽開打 警派快打部隊壓制逮12人

警方快打部隊趕抵現場時,4名男子正混戰當中。(翻攝畫面)
警方快打部隊趕抵現場時,4名男子正混戰當中。(翻攝畫面)

台中市北屯區河北西街某家KTV今天凌晨發生鬥毆事件,兩票素不相識的酒客,因為一句「看啥小」而大打出手,有人勸架、有人叫囂助陣,現場一片混亂,警方快打部隊抵達現場,強勢介入,先噴辣椒水壓制,並帶回派出所偵辦,警方指出,還好調閱影帶釐清鬥毆過程,雙方各派兩人「參戰」,所以依「社維法」裁處,否則恐觸犯刑法「聚眾鬥毆罪」。

警方釐清原委後指出,互毆的雙方素不相識,也非黑道份子,一方是公司同仁聚餐,另一方則是父親帶著兒子及其同學飲酒歡唱,凌晨2點,雙方在KTV門口等候計程車,其中一人說了句:「看啥小」,引發口角。

動手互毆的,分別是年約20歲的松男、梁男,與另方張男(22歲)、林男(44歲),他們口角後突然大打出手,旁邊有人勸架、也有人叫囂助陣,現場一片混亂。

轄區台中市第五分局勤務中心獲報,出動「快打部隊」前往處理,員警一到現場,見雙方打得興起,立刻強行介入,先喝令停止鬥毆,並命圍觀者離開,繼而以辣椒水噴灑,壓制鬥毆雙方,身在戰局的松男、梁男,因辣椒水噴到眼睛感到不適,當場蹲地哀嚎,再也無法逞凶鬥狠,現場相關等12名男女,全被帶回警所調查。

快打部隊介入,迅速隔離雙方,壓熄戰火。(翻攝畫面)
快打部隊介入,迅速隔離雙方,壓熄戰火。(翻攝畫面)

警方調閱監視器,證實此番鬥毆,雙方各自動員2人,只差1人即可依刑法聚眾鬥毆罪(3人以上涉案、非告訴乃論之罪)移送偵辦,因此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警方提醒民眾,今年1月15日新法上路,只要在公共或公眾得出入場所,有聚眾暴力脅迫情事,即便沒有動手打人,只要在場吶喊助威,叫囂嗆聲,都可能觸法,呼籲愛鬧事的年輕人,酒後克制高亢情緒,以免被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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