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華生鬥毆案 罕見流審 明年2月重審

去年10月布碌崙8大道上的KTV發生鬥毆案,涉案人19歲的陸東尼(Tony Lu,姓名皆為音譯)與20歲的嚴東尼(Tony Yan)因被發現持有刀具被捕,由布碌崙地區檢察官辦公室以非法持有武器等九項罪名起訴,隨後改為企圖謀殺(Attempted Murder)等11項罪名。14日,陸東尼的代表律師王君宇表示,因陪審團無法達成定罪共識,案件流審(mistrial),將於明年2月重新審理。

該鬥毆案事發地點是Fort Hamilton Pkwy交61街的傳奇KTV內,數名華裔青少年酒後因為女子爭風吃醋,發生口角後鬥毆,三名分別姓唐(Tang)、池(Chi)及蔡(Zhaq)的男子在打鬥中被刺傷,送醫後均無性命之憂。陸東尼與嚴東尼當場被捕,分別被檢方以非法持有武器嚴重傷人、武器傷人、蓄意傷人、騷擾、非法持有武器、導致受傷攻擊等九項罪名起訴,隨後檢方還將罪名升至企圖謀殺的B級重罪。嚴東尼認罪後二級攻擊罪成立,獲判入獄一至四年。

據王君宇介紹,陪審團於13日上午討論出結果,認為檢方對陸東尼所提出的企圖謀殺和一級攻擊等罪名不成立,但針對二級攻擊罪則無法達成共識。她表示,12名陪審團成員中,有一名成員認為被告行為不構成二級攻擊,因此在陪審團意見相左的情況之下,該案被判流審。

根據法院程序,該案將於明年2月1日再度開庭,屆時會討論是否進行談判或檢方重新起訴。「如果陪審團中的12個人達成共識,二級攻擊罪成立,陸東尼有可能被控D級重罪,被判入獄二至七年;但若進行談判,就有可能判一年多的牢獄,不過最後還得看陸東尼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