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因涉嫌規避Apple的隱私規則而遭遇兩起集體訴訟

近期,Apple iOS 使用者代表對 Meta 提起了兩起集體訴訟,指控其繞過了使用者隱私偏好設定,跟蹤使用者在第三方網站上的所有活動。這些訴訟是基於前Google工程師Felix Krause進行的研究,他聲稱 Meta 試圖通過在使用者使用 Facebook 或 Instagram 的應用程式內瀏覽器訪問的外部網站上插入跟蹤程式碼,以此來彌補損失的廣告收入。

然而,Meta否認了這一指控,聲稱其瀏覽器的設定尊重了使用者的隱私選擇,同時可以將資料用於廣告。

《網際網路法律評論》曾發佈過一篇《Meta一天蒸發2300億美元市值背後的市場邏輯》,這場訴訟將再一次向我們展示“隱私權與平台商業模式”這一難題的解釋和解決過程。就此問題,《網際網路法律評論》將持續關注。

一、背景:Meta受到隱私保護的挑戰

Meta 的商業模式依賴於向廣告商出售使用者資料,而在蘋果iOS在2021年更新了隱私政策之後,Facebook 和 Instagram 在經營上損失慘重,正在尋求新的途徑來彌補損失。

•蘋果(Apple)於 2021 年更新其隱私規則積極反對跨主機跟蹤:

從 iOS 14.5 開始,App Tracking Transparency 讓使用者處於控制之中:應用程式需要先獲得使用者的許可,然後才能跨其他公司擁有的應用程式跟蹤其資料。

Safari 已默認阻止第三方 cookie

•Google(Google)瀏覽器即將逐步淘汰第三方 cookie

•Firefox剛剛宣佈默認為Total Cookie Protection以防止任何跨頁跟蹤

二、技術專家測試發現的隱私問題:應用內瀏覽器

隨著網路瀏覽器和 iOS 在使用者手中增加了越來越多的隱私控制,Instagram 對監控外部網站的所有網路流量感興趣。為了調查潛在的隱私問題,Felix Krause建立了一個名為 inappbrowser.com 的網站,使用者可以在其中“檢測特定的應用內瀏覽器是否將程式碼注入第三方網站”。

經過測試對比,2022年8月,隱私研究員和前Google工程師 Felix Krause 聲稱,Meta在其iOS 系統下的Instagram 和 Facebook,其應用內瀏覽器可以呈現所有第三方連結和廣告。這會給使用者帶來隱私風險,因為Meta能夠跟蹤與外部網站的“每一次互動”,包括每次點選、輸入、滾動行為、複製和貼上的內容,以及線上購物等資料。

▲ 圖片來源:Felix Krause部落格

內設瀏覽器監控無需同意:Instagram 應用程式設定了內部瀏覽器,用於展示外部網站的連結,而不是使用內建的 Safari。這允許 Instagram 監控外部網站上發生的一切,無需使用者或網站提供商的同意。

監控內容廣泛:Instagram 應用程式將他們的 JavaScript 程式碼注入到顯示的每個網站中,包括在點選廣告時。儘管注入的指令碼目前不這樣做,但在第三方網站上運行自訂指令碼可以讓他們監控所有使用者互動,例如點選的每個按鈕和連結、文字選擇、螢幕截圖以及任何表單輸入,例如密碼、地址和信用卡號碼。

Instagram 擁有 10 億活躍使用者,通過將跟蹤程式碼注入從 Instagram 和 Facebook 應用程式打開的每個第三方網站,Instagram 可以收集的資料量是驚人的。

Krause在報告中表示,在其通過漏洞賞金計畫向 Meta 提交了他認為的隱私問題後, Meta 表示注入指令碼的部分原因是它是一項安全功能,“幫助 Meta 尊重使用者的 ATT 退出選擇”,即不出售或分享資訊。最終,Meta 關閉了 Krause 的錯誤報告,稱 Meta 插入程式碼是“有意為之”,並且“不是隱私問題”。

三、內設瀏覽器的法律問題

在過去的一週裡,有三位iOS以及Facebook使用者根據Felix Krause的研究提起了兩起集體訴訟,指控Meta隱瞞隱私風險,繞過iOS使用者的隱私選擇,攔截、監控和記錄在Facebook或Instagram瀏覽器上瀏覽的所有第三方網站的活動。這包括表單條目和截圖,允許Meta通過其應用內瀏覽器訪問“個人身份資訊、私人健康細節、文字條目和其他敏感機密事實”的秘密管道——似乎使用者甚至不知道資料收集正在發生。

原告的法律團隊稱,這是一個阻止Meta隱瞞正在進行的隱私侵犯的重要案件。在訴狀中,還提及了Meta 早在2019年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收集使用者資訊的不當行為,導致了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對其處以50億美元罰款的案例。

▲ 圖片來源:Bryce Durbin / TechCrunch

1. 赤裸裸的“竊聽”

原告指出,這種注入程式碼被 Meta 用來“竊聽”使用者的策略,最初被稱為 “JavaScript 注入攻擊”。該訴訟將其定義為“威脅行為者將惡意程式碼直接注入客戶端 JavaScript 的實例。這允許行為者操縱網站或 Web 應用程式並收集敏感資料,例如個人身份資訊 (PII) 或支付資訊。”

根據投訴,當 Krause 向其漏洞賞金計畫報告該問題時,“Meta 承認它跟蹤 Facebook 使用者的應用內瀏覽活動”。投訴稱,Meta 當時還證實,它使用從應用內瀏覽收集的資料進行定向廣告。

這可能會觸犯美國的《竊聽法》。

2. 不正當競爭

投訴稱:“Meta 現在正在使用這種編碼工具來獲得優於其競爭對手的優勢,並且就 iOS 使用者而言,保留其攔截和跟蹤他們通訊的能力。”

這可能違反了《加州違反不公平競爭法》。

3. 使用者知情權

訴訟稱,Meta 目前的政策是故意讓使用者蒙在鼓裡的。

原告還指出,Meta 沒有在其Off-Facebook 活動設定中提及應用內瀏覽器跟蹤,使用者可以在其中監控他們的資料是如何從企業或網站收集的。例如,使用者可以在使用 Facebook 登錄訪問其他網站上的非 Facebook 帳戶時跟蹤共享的資料。

“Meta 不會通知 Facebook 使用者,從 Facebook 內點選第三方網站的連結會自動將使用者傳送到 Facebook 的應用內瀏覽器,而不是使用者的默認網路瀏覽器,或者 Meta 將監控使用者的活動和通訊在這些網站上,”投訴稱。“由於沒有任何東西提醒使用者這些事實,他們不知道跟蹤;大多數人甚至沒有意識到他們正在從 Facebook 的應用內瀏覽器中瀏覽第三方網站。”

如果法院採納原告意見,認為 Meta 故意違反法律——包括《竊聽法》、《加州侵犯隱私法》(CIPA) 和《加州違反不公平競爭法》——Meta 可能面臨巨額罰款。

該訴訟表明,自從 Meta 開始將程式碼注入第三方網站以來,數百萬使用者可能已經受到影響。元記錄可用於識別“所有在 Facebook 的應用內瀏覽器上訪問第三方外部網站的活躍 Facebook 帳戶的人”,因此有資格提出索賠。

如果原告勝訴,每個被視為受到負面影響的使用者將有權獲得《竊聽法》規定的“每天 10,000 美元或 100 美元”的法定賠償金和 《加州侵犯隱私法》 的“每次違反 5,000 美元的法定賠償金”。法院還可以評估其他罰款。

四、實用建議:使用者自行保護隱私

Felix Krause在其報告中,向非技術讀者解釋了一些常見的關切問題,以及在此情況下如何保護個人隱私:

資料來源

https://arstechnica.com/tech-policy/2022/09/lawsuits-say-meta-evaded-apple-privacy-settings-to-spy-on-millions-of-users/

https://krausefx.com/blog/ios-privacy-instagram-and-facebook-can-track-anything-you-do-on-any-website-in-their-in-app-browser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Internet Law Review”(ID:Internet-law-review),作者:張穎,36氪經授權發佈。

本文經授權發布,不代表36氪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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