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侵權案勝訴 喬丹獲賠890萬美元

NBA》侵權案勝訴 喬丹獲賠890萬美元

前NBA巨星喬丹(Michael Jordan)起訴連鎖超商用他姓名的侵權案,已經有了判決結果,芝加哥法院裁定該超商賠償890萬美元。

2009年,一家名為多明尼克的連鎖超商以恭喜喬丹入選名人堂為由,在廣告中放了喬丹的23號球衣號碼及其名字,但沒有獲得喬丹的授權,於是喬丹將這家連鎖超商告上法庭,並且獲得了勝訴。

喬丹就此判決發表聲明:「對於今天的判決結果,我感到非常高興。不管是不是公眾人物,公民的姓名、肖像權,都不應該在沒有得到其允許的情況下被使用。我打這個官司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人的誠信和正直。我也希望此案能向美國社會以及其他國家傳達一個訊息,那就是我會堅定地為自己的權益而鬥爭。」

關於890萬美元的賠償,喬丹表示:「我計畫將這些錢捐給慈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