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吞敗表遺憾 將提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日撤銷NCC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行政處分,NCC表示意外且表達遺憾,將依法提起上訴。圖為NCC主委陳耀祥。(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日撤銷NCC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行政處分,NCC表示意外且表達遺憾,將依法提起上訴。圖為NCC主委陳耀祥。(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NCC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行政處分,NCC昨日發出聲明,表示意外且表達遺憾,強調北高行同時駁回中天主張NCC應作成換照處分及國賠請求,NCC將於收到法院判決書後,研析判決理由依法提起上訴。

至於NCC是否會重審中天換照、目前52頻道已經由華視新聞台使用,未來應該如何回復?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說,目前委員會並無討論相關議題,無法代替委員會回應。

NCC辯稱,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案,主要考量有以下五點:一是該頻道執照有效期間出現大量申訴與違規、二是內部控管與自律機制運作失靈,無法維護新聞專業、三是聽證會證實該新聞台受到不當介入、四是無法證明可以排除大股東與外界對新聞不當干預。

最後一點,NCC表示,中天新聞台2014年換照時,NCC即予以警示並附加附款,惟仍無法有效改善,甚難確信其能改正過往違規情事等,經委員會議通盤考量,並踐行嚴謹的行政程序後決議作成處分。

NCC表示,衛星廣播電視法所設定期換照制度,是國家維護新聞自由、新聞專業倫理及公共利益的機制,NCC依法律上之職責,透過嚴謹之行政程序,本於獨立機關之專業判斷作成駁回中天新聞台申請換照之處分,於法並無違誤。

NCC強調,廣電新聞媒體具公益性,涉及公眾資訊接收自由及社會公共利益,對北高行判決未能尊重獨立機關專業判斷,該會將依法提起上訴,並持續督促媒體落實法遵,完善我國廣電產業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