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以5G標金比例分配補助有三大爭議

文/台灣數位匯流網記者方文

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15日)協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其中,備受關注的5G基礎公共建設預算案,根據《台灣數位匯流網TDC NEWS》掌握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補助「5G網路建設要點草案」內容,從受理補助規定來看,卻不見相關機制鼓勵業者投入加強偏鄉、非都會區的5G網路建設;另外,受理補助金比例以電信業者投入競標金高低比例決定,換句話說競標金投入越多,補助金可拿最多(下表一)。

然而,5G頻譜競標賽原是各自電信業者盤算商機與利益的爭奪戰,口袋深、砸重金取得頻譜,目標是為了搶先機,但如今NCC反而還要編預算,拿納稅人錢再退回業者口袋,甚至投入標金越高的中華電、遠傳反而退更多錢,此舉引發立委批判聲浪。

首先,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林奕華也提案要求NCC督促電信業者應投入與重視偏鄉、非都會區的5G網路建設。事實上,在NCC的5G網路建設計畫中,大眾交通樞紐、機場、高鐵、公/火車站、大型表演展場等5G服務密集地區都是強化5G網路建設地區,且政府投入協助。去年11月,立法院交委會審查NCC預算也決議表示,5G基地台建設應考量大眾交通樞紐、公車/火車站、港口、機場,以及公務機關、學校、醫療院所等,並以政府補助縮短城鄉數位建設落差,讓5G網路建設可普及城鄉。不過,從NCC出爐的5G網路建設要點草案內容來看,仍有不少爭議面。

爭議一、投入更多標金拿回饋越多?

「NCC補助5G網路建設作業要點」規定以標金比例分配補助金,引發外界質疑聲浪:「不以5G建設地點分配補助金,如何達到落實縮短城鄉數位落差,與實現讓5G網路建設可普及城鄉的目標。」

前NCC委員、交通大學研發長李大嵩表示,NCC以補助金回饋給電信業者作為加速建設或應用開發,但補助條件不能是無條件,而是要有競爭的機制,政府撥多少經費,電信業者仍然要提計畫書,經過專家學者審核是否合理性,最後還要有管控。「不能依標金投入多少就拿多少回饋,這樣是不大適合。」

元智大學資訊傳播學系助理教授葉志良表示,頻譜競標與建設補助的目的並不相同,「直接拿標金高低作為補助依據」說法並不妥當,政府應該很清楚該如何制定補助規範才符合政策目標才是,這也是全球各國政府推動5G發展的方向。

爭議二、未見補助偏5G建置

從「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的「5G基礎公共建設預算」來看,NCC編列5年高達266億元(下表二),目標在2024年非偏鄉地區5G覆蓋率達8成。但「NCC補助5G網路建設作業要點」卻不見相關機制鼓勵補助電信業者加強非都會區、偏鄉區的建置。

葉志良表示,補助依據要看每家業者的建設規劃是否符合補助目的,尤其是考量偏鄉或弱勢族群,這類經常被業者「刻意」忽略,有必要透過誘因方是促使業者進行建設,而NCC補助方向一直以來也都是以偏鄉地區為主,或許對於「偏鄉地區」這個定義可再檢討,因為確實有些屬於非偏鄉地區在建設上也有不容易的地方。

爭議三、以標金比例分配補助 無法彰顯激勵效益?

NCC補助首重以電信商投入標金高低比例補助分配,便是允許電信商貢獻國庫金,再搬回自己的口袋,不但引發圖利業者之負面聲浪,又如何能帶動電信業者加速加量的激勵效益?

葉志良表示,NCC過去以來強調補助原則是補強基礎建設、偏鄉網路建設與應用三方面,各業者在執照條件下的建設義務仍在,但對於5G應用面的補助,應更實際,不能隨便補助業者所空想的一些不切實際的紙上應用。補助本來就是「外加」的,業者要有意願(如偏鄉)或本事(如創意應用)才能拿到補助。

圖片來源:翻拍自立法院議事轉播、pxfuel、photoAC、TDC NEWS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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