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推反媒體壟斷 徐永明盼盡快立法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6日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已提出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基本原則,應在下會期開始前整合出行政部門版本,不該一拖再拖,一定要完成立法。(圖/NOWnews資料照)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6日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已提出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基本原則,應在下會期開始前整合出行政部門版本,不該一拖再拖,一定要完成立法。(圖/NOWnews資料照)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6)日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已提出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基本原則,應在下會期開始前整合出行政部門版本,不該一拖再拖,一定要完成立法。

NCC將公布「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規畫朝向特定媒體事業間整合,應向主管申請許可,並在法律中設立明確的管制紅線,若逾越紅線將不予許可。

徐永明在臉書上表示,NCC昨天公布「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及其基本原則,包括市占率2成以上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不得再併購電視、廣播等事業;同一媒體不得整合電視、廣播、日報等項目;另外,草案也新增「網路媒體影響力」、「公共利益」為併購案的考量項目。

徐永明指出,「反媒體壟斷」是時代力量黨的重要政策之一,時代力量早在去年3月底提出「反媒體壟斷法草案」,並於4月完成一讀,卻因NCC版本遲遲未提出版本,導致「反媒體壟斷法」一直未被排入交通委員會討論。

徐永明強調,時代力量也提出許多原則,包括「媒金分離」、媒體事業員工推舉董事、建立「媒體多元發展基金」等;「反媒體壟斷法」是鞏固台灣下一階段民主發展的重要基礎之一,既然NCC已提出草案基本原則,應盡速收集意見,在下會期開始之前能整合出行政部門的版本,送至立法院審議。

徐永明最後提到,「反媒體壟斷法」不應該一拖再拖,台灣媒體結構瞬息萬變,NCC握有極大權力,但更應該及早訂定一套明確遊戲規則,才能對台灣社會經歷過且眾所矚目的「反媒體壟斷」運動,有個負責任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