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送高價海鮮誰付錢? 游淑慧:請翁柏宗出示付款證明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20日質詢時爆料,據NCC內部檢舉,翁柏宗過年贈送他人價格高達41000元的高價海鮮,收據居然有廣電媒體公司統編。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發布新聞稿澄清「絕無此事」,指該魚貨費用是翁柏宗由特別費付款。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質疑,請翁柏宗出示一下付款證明!沒有這麼難。

立法院新會期昨開議,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詢時爆料,翁柏宗過年贈送他人價格高達41000元的高價海鮮,收據居然有廣電媒體公司統編。

NCC則回應,翁代主委於111年1月4日請廠商報價,確認訂貨後,隨即於1月6日直接轉帳付款,1月8日陸續到貨,翁柏宗於貨物尚未到貨就已先付款,均留有證據,費用由特別費付款,並已經過主計室、秘書室核銷無誤。

前立委郭正亮21日在《新聞大白話》質疑,如果NCC是用特別費買,應該是NCC的統編,為何廠商的收據會寫媒體公司的統編?這裡面一定有違法的部分。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指出,翁柏宗的做法,合不合賴清德的道德標準?為何廠商單據在裡面?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直言,如果是會計室直接轉帳出去,相信是NCC付錢;但本案怎知道翁柏宗真的有付款?真正付錢的如果是業者呢?

游淑慧強調,公家單位的主委用特別費買禮品,一定請秘書處理,要會計室用特別費扣款,為何還要自己先轉帳付錢,再拿單據核銷?請翁柏宗出示一下付款證明!沒有這麼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