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過台灣大與亞太電信偏遠地區合作

【記者謝政儒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17)日第865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大哥大)及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亞太電信)等2家電信業者經商業協商後實施國內漫遊服務所申請變更之行動寬頻業務事業計畫書案。 NCC說,此次事業計畫書變更申請案,亞太電信與台灣大哥大協議,由台灣大哥大提供其行動寬頻系統(含異質網路)於偏遠地區之基地臺供亞太電信用戶漫遊服務使用。NCC依該會108年5月27日公告「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協議提供國內漫遊服務申請變更事業計畫書之監理原則」進行審議。 NCC表示,鑒於電信管理法業於108年6月26日經總統公布,引入電信管理法網路共享概念下,在此電信法與電信管理法轉換期間,NCC業經完成國內漫遊協議監理原則措施調整之規劃;在確保國內電信市場之公平競爭、平衡城鄉數位落差、促使電信業者投資合理回收、提高基礎設施建置意願,以及保障偏遠地區民眾寬頻近用權,核准本案兩家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協商於偏遠地區提供國內漫遊服務。 NCC強調,本次審議通過2家公司行動寬頻業務事業計畫書變更案,兩家經營者仍需符合釋照精神、履行建設承諾與法規義務、維持110、119、112急難救助及依序完備系統建設計畫、系統審驗及資訊充分揭露等作業程序;亦須透過資訊充分揭露,並在不增加消費者額外負擔下,保障消費者權益,兼顧我國行動寬頻服務市場健全發展,使消費者在偏遠地區國內漫遊服務權益獲得充分保障。 (自立晚報2019/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