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逆轉!最高行政法院裁定NCC可收回中廣兩頻道

再逆轉!最高行政法院裁定NCC可收回中廣兩頻道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早在去年12月發函給中廣,表達今年3月1日起廢止中廣音樂網及寶島網頻道使用權,移轉給原民台以及客家台使用,但在收回前夕,中廣卻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在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時一度以「貿然廢止兩頻道將造成中廣營運危機」等理由裁定NCC必須暫停執行,在NCC不放棄再度抗告之後,最高行政法院今(16)日逆轉裁定NCC無須停止執行確定,也就是NCC將可以直接收回中廣兩頻道 中廣因不服NCC要收回音樂網與寶島網兩頻道,提出行政訴訟,主張NCC去年12月初通知,3月1日就要收回2頻道,中廣根本來不及規畫因應,除了營收將銳減1/3,也影響聽眾及股東權益、員工生計,現有節目的主持人及技術人才也會流失,影響中廣在媒體界的競爭力,造成難以回復損害。 但NCC數度公開反駁,認為中廣早在2004年行政院已核定終止「遏制匪播」政策,主管機關即可依法收回頻率,中廣前後任負責人與員工都知悉此事,也本應預做相關準備,甚至現任負責人趙少康2007年也曾承諾兩網頻率核配他人後無條件繳回,更何況NCC已經及早通知確定要收回頻道。 而NCC在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後,最高行政法院認同NCC主張,認為中廣音樂網及寶島網頻道是政府早年基於「遏制匪播」特定政策目的而核配給中廣,後來行政院於2004年終止「遏制匪播」政策,中廣曾以書面承諾,如果主管機關要將這2個頻指配給他人使用,中廣會無條件繳回,中廣應知遲早會發生這種情況,不能說來不及因應。 至於中廣聲稱人才流失、聽眾跳槽等情形,最高行認為中廣沒有舉出相關事證,而員工生計即使受影響,也是國家可以用金錢彌補的,並非不可回復的損害,此外,NCC是要把這2頻道移轉給客家電台、原民電台使用,攸關公共利益,因此NCC廢止中廣對這2頻道的使用權,並無不當,雖然此案主要訴訟還在北高行審理中,但NCC仍可照原定時程收回2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