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高中事件 綠委籲緊盯教育局

▲對於豐原事件,賴品妤沒有孩子該受到如此對待,教育體系必須確保每位學生公平、無差別待遇的環境接受教育、輔導,不容各級單位敷衍。(圖/賴品妤辦公室提供)
▲對於豐原事件,賴品妤沒有孩子該受到如此對待,教育體系必須確保每位學生公平、無差別待遇的環境接受教育、輔導,不容各級單位敷衍。(圖/賴品妤辦公室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台中市豐原高中發生學生疑遭師長集體霸凌致輕生事件,被形容為台版《黑暗榮耀》,對此立委賴品妤表示,自己要求教育部緊盯台中教育局的後續處理,另建議「監督教育局擴大調查本案」、「教師專業倫理準則法制化」、「教師法不適任教師認定以行為為基準」與「兌現早已跳票的教官退出校園承諾」,籲教育部積極正視,另強調沒有孩子該受到如此對待,教育體系必須確保每位學生公平、無差別待遇的環境接受教育、輔導,不容各級單位敷衍。

對於豐原高中事件造成學生輕生憾事,賴品妤指出,自己已要求教育部緊盯台中教育局的後續處理,並提出了幾項建議。教育部目前已派督導小組前往了解,而台中市教育局也才在社會大眾的關注下,才表示已將人員調離現職等待調查,每到有遺憾的事件才要積極行動。

賴品妤說,本起事件突顯幾個問題,首先依《教師法》,因該校主任具教師身分故在調查期間若教評會通過,可暫時停聘接受調查,校長則不然。且在本案中,還被台中市府以「專心接受調查」為名包裝「借調」至教育局。

賴品妤表示,試問被借調到要調查自己的單位上班,如何使人信服公正性,無論責任歸屬比例為何,該校從校長、主任、教官都成了迫害學生的兇手與共犯,校長的管理缺失絕對不會亞於其他人。

賴品妤說,類似的狀況長期發生,各縣市皆時有所聞。去年新北市亦有國中校長霸凌學生情事,事後被教育局輕輕放下。自己過去在教委會時,與同事督促教育部提升專輔資源、自殺防治計畫,並在召委任期時,針對不適任教師推動幼教面向的《幼照法》、《教保條例》三讀,也檢討短期補習班部分。

另提出《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案》,希望讓教育人員任用消極資格、解聘機制等與《教師法》一致;呼籲教育部應將該法列為優先法案,並與跨黨派委員溝通取得共識。

賴品妤也說,自己也建議「監督台中教育局擴大調查本案」、「教師專業倫理準則法制化」、「教師法不適任教師認定以行為為基準」、「兌現早已跳票的教官退出校園承諾」,教育部必須積極正視。

最後賴品妤說,沒有孩子該受到如此對待,教育體系必須確保每位學生都能在公平、無差別待遇的環境接受教育、輔導,不容各級單位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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