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遠洋漁船存在系統性剝削

▲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出「臺灣人權PLUS」系列活動,首場活動「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發表會」於今(30)日舉行。(圖/翻攝自監察院轉播影片)
▲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出「臺灣人權PLUS」系列活動,首場活動「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發表會」於今(30)日舉行。(圖/翻攝自監察院轉播影片)

《四方報》報導,適逢國際人權日,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出「臺灣人權PLUS」系列活動,首場活動「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發表會」於今(30)日舉行,探討台灣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議題及改善方向。

台灣外籍漁工可分為境內與境外聘雇,分別在近海與遠洋船隻上工作。根據漁業署統計,遠洋漁業雇用將近2萬名漁工,主要來自印尼和菲律賓;境內聘雇則約有一萬多名,以印尼為最大宗。監察院主委陳菊於致詞時表示,美國是台灣漁獲非常重要的出口市場之一,但在去年九月,美國勞動部公布的強迫勞動漁獲製品清單,將台灣遠洋漁船漁獲列在其中,對台灣國際人權形象是嚴重的傷害。

陳菊說:「外籍漁工勞動人權受到國際重視,很多組織都指出,台灣遠洋漁船存在系統性勞動剝削,台灣漁業的漁工人權保障,會牽動到產業供應鏈,影響魚貨外銷,是這個產業鏈中非常迫切的問題」。

今年2月,國家人權委員會通過決議,成立專案工作小組,彙整監察院歷年來6個重大外籍漁工人權相關調查案件,釐清漁工人權系統性問題,並提出專案報吿,從印尼、南非、萬那杜到台灣,整理出亟待解決的漁工人權問題,包括:一、境內和境外聘雇適用法令有所不同;二、漁船生活環境和岸上設施是否符合國際公約要求;三、如何確保漁工和家人能確實領取到應有薪資;四、如何強化監督並管理仲介機構,建立合理公平的機制;五、政府機關對強迫勞動事件之調查能量是否有所不足;六、外籍漁工遭遇不公時,有哪些申訴管道。

陳菊強調,「人權無國界,大海沒有疆域」,漁船在海上必須制定規範要求,聯合國也積極推動2030年永續發展目標,其中就特別強調「人」是永續發展的核心,這點台灣一定要面對。她呼籲,以友善、愛護的心態對待移工基本的人權,是台灣未來漁業永續發展重要核心,期盼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和產業界共同攜手合作、努力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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