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NGO團體前往法務部 要求具體救援李明哲

台灣NGO團體前往法務部 要求具體救援李明哲

台灣NGO團體嚴正譴責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李明哲,今天下午他們前往法務部要求提出具體救援行動。 今天是台灣文山社區大學員工李明哲在3月19日,從澳門入境中國「被失蹤」之後的第69天。昨天晚間中國透過「新華社」發布訊息,正式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李明哲。 台灣NGO也在今天凌晨發出「緊急聲明」,要求中國應立即通知家屬及台灣法務部,並提供當事人應有的法律權利,並再次譴責中國目前處理此案的各種做法,已經違反自己的刑事訴訟法,也違反國際法上的基本規範。雖然陸委會及法務部也有針對昨晚事件的發展發表聲明,但仍未提出具體政府的作為。 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表示,中國在端午節前夕才發布這樣的訊息,刻意讓這個新聞掩蓋在過節的氣氛之下,是一種惡意操弄,而李明哲作為一個社區大學員工,卻遭到這麼嚴重的罪名指控,令人無法接受。 她說,中國拿對付自己國內維權人士的各種惡劣手段來對付「非中國」的國民,顯示中國政權已經越來越肆無忌憚,因此呼籲更多國家的人權團體共同關注此一發展。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申訴中心主任蕭逸民表示,在中國被逮捕的台灣人,無法享有人道探視與聘請律師的基本人權,法務部必須責無旁貸透過管道處理此案。李明哲不是一個個案,蔡總統上任以來,法務部能否夠掌握台灣有多少人像李明哲一樣被逮補,有沒有安排任何家屬進行人道探視。 他表示,李明哲案凸顯了台灣人整體要面對的問題,這是台灣人司法人權的危機,我們要求法務部應立即派遣代表前往中國協商,確保李明哲的人身安全,與聘請律師的權利,並且公開向人民說明協商的情形。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表示,之前已經在家屬同意之下,對聯合國的四個特別報告員提出「緊急申訴」,目前也持續保持後續更新訊息,包括6月6日到6月23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會期上,呼籲各會員國應該針對中國政府近年來不斷的人權侵害個案,提出質詢,要求中國政府正式回應,提出具體的回應。家屬也會繼續尋求歐洲及日內瓦,繼續爭取更多國際聲援。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針對目前最新的情勢發展,接下來會展開一份新的連署,要求更多民眾加入連署,接下來在6月4日、7月9日,與中國人權相關活動中,NGO也都會舉辦活動,呼籲更多人加入新發起的連署,後續也將採取更進一步的擴大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