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器抓違停 法官判免罰嗆柯P:看誰腦袋裝大便

監視器抓違停 法官判免罰嗆柯P:看誰腦袋裝大便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在交通會報中重申,打算用監視器抓違規停車,強調「法律是服務人,而不是人去服務法律」,痛罵死守法條者是「腦袋裝大便」,引發外界搶錢及侵犯人權質疑,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更拿出今年2月的判決回批「看看是誰的腦袋裝大便」。 柯文哲之前提出以監視器抓違停想法,遭批搶錢、違法,但在上次交通會報中又重申立場,指違停太嚴重,一個月高達1萬多次,用監視器開罰單哪有什麼不可以,只有議會說不可以,強調「法律是服務人,而不是人去服務法律」,若因條文限制而不改善,這樣的人根本是「腦袋裝大便」。 錢建榮今天接受《蘋果日報》採訪時表示,在柯P「腦袋裝大便」發言前,他曾陸續判決撤銷3件類似交通違規案的處罰,今年2月審理一名桃園民眾案子,不服警方以闖紅燈左轉開罰1800元,他認為監視器畫面的取得並無法律依據,且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提告抗罰,最後認定監視器畫面無證據能力,上月判決免罰。 錢建榮在判決中,引用前大法官林子儀於釋字第603號解釋文中所提出的意見,解釋文認定《戶籍法》要求民眾申領身分證必須按捺指紋違憲,林子儀呼籲行政機關,應尊重並保障人民的資訊隱私權。 林子儀在解釋文中指出,所有成員的資訊都掌握在國家機器之中,或許將是一個零犯罪的社會,且可能是非常有效率的政府,但人們也可能將過著充滿被監視恐懼的生活,治安與效率都是國家應追求之重大公益,但必須停留在某個界限,不能無止境地一昧向前,犧牲其他一切。 錢建榮指出,司法權,尤其行政法院,基於保障人民權利與監督行政權的立場,若再不遏止行政機關此種無正當合理法令依據及漫無限制的個人資訊流通,並作為處罰人民的證據,英國名作家喬治.歐威爾《1984》書中的「老大哥」就在你身邊。 錢建榮回嗆,「我想請柯P看看我這3件『腦袋裝大便』的判決,看看是誰的腦袋裝大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