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喊殺總統 不起訴

中國時報【曾百村╱基隆報導】 在臉書上表示要殺總統,最後竟可無罪脫身!基隆市1名年近6旬女子,因不滿執政現狀,竟在臉書上寫道「想如何把這個賤人蔡英文給殺了!」刑事局發現後,將陳女送辦,但檢方則引據釋憲法條,給予陳女不起訴處分。 警方表示,當時刑事局發覺陳女在臉書留言,字句中提到「把蔡英文給殺了」,客觀上有恐嚇的意味,於是將該案轉介至基隆市警局偵辦,陳女到案時坦承有在臉書上留言,但堅決否認有恐嚇犯行。 陳女辯稱,因為覺得社會太亂,所有政策都跟她心中的預期有所落差,同時也覺得整個社會越來越痛苦,看了其他人臉書貼文後,才會情緒性發表此言論。不過基隆警方訊後,仍依恐嚇罪嫌,將陳女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而承辦檢察官在偵查期間,引用大法官會議第509號解釋文,指出在我國憲政體制下,人民若對執政現狀不滿,而對總統洩不滿情緒之遣詞用字或有過度,應視為人民從事民主活動所發表之政治性言論,非有具體危害元首安危之舉措,不宜動輒以恐嚇言論視之。 檢方日前偵查終結,指陳女留言發洩不滿情緒,用字遣詞雖然過度,但警方並沒有任何證據可以顯示陳女有具體殺害元首的計畫,同時這段留言是刑事局發現,也非總統發現或親自提告,認定陳女所作所為不符合恐嚇構成要件,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