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時間:2018/01/10 - 2018/01/13
Q1. 從一例一休改成鬆綁七休一,經中央目的主管機關、勞動部審查及勞資協議通過,例假日可挪移,最多可連上12天班。這項修正條文,您認為有助於勞動條件現況改善嗎?
Q2. 從每月加班工時不得超過46小時,改成每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例外狀況得於3個月內調移,單月上限54小時。這項修正條文,您認為有助於勞動條件現況改善嗎?
Q3. 當年度特休假未休完雇主須折算工資,改成當年度特休假未休完可延至次年,到期未休完應折算工資。這項修正條文,您認為有助於勞動條件現況改善嗎?
Q4. 輪班制勞工兩班間至少有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改成輪班間隔明訂換班至少間隔11小時,例外不得低於8小時。這項修正條文,您認為有助於勞動條件現況改善嗎?
Q5. 加班未滿4小時要以4小時計,改成核實計算。這項修正條文,您認為有助於勞動條件現況改善嗎?
Q6. 這次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整體來說,您認為有助於勞動條件現況改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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