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P廣告氾濫 衛福部:限用於治療疾病

近年來,許多醫療院所充斥高濃度血小板血漿PRP廣告,宣稱可讓皮膚再生,也能治療退化性關節炎等。不過,有民間團體今天(28日)指出,PRP療法的療效還在驗證,宣稱療效的廣告就已如此氾濫,政府不該視而不見。對此,衛福部表示,PRP目前不得使用於醫美等非治療疾病行為;在用於治療疾病時,也需明確告知、取得病人同意,且不得對外宣稱療效,否則可依醫療法開罰。 高濃度血小板血漿PRP因含有多種生長因子,被認為能促進身體組織修復或再生,近年來在台灣不斷出現於醫療廣告中。 台灣女人連線28日召開記者會,質疑PRP的療效尚未被證實,依法需申請人體試驗,但許多醫美廣告卻宣稱PRP能讓皮膚再生、修補、撫平皺紋;骨科則標榜可以治療退化性關節炎或幫助運動傷害修復,儼然已成為醫學界的新興治療之星。台灣女人連線認為政府不該放任違法PRP亂象叢生,讓民眾花了大錢卻變成白老鼠。 對此,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商東福表示,PRP屬於血液治劑,不得使用於非治療疾病的醫美行為;若要用於治療疾病,例如注射在膝關節,醫師必須明確告知病患,且不得對外宣稱療效,否則地方衛生局可依醫療法開罰新台幣5萬至25萬元罰鍰,一年內若受處罰3次者,可吊銷醫師證書1年。商東福說:『(原音)醫生要執行要使用的情況,必須要清楚的告知病患,並取得其同意,如果對外宣稱療效者,一定要申請臨床試驗,就是人體試驗,否則衛生局就應該去查他,按照醫療法或是醫事法上去處理。』 商東福也強調,衛福部將透過醫政會議,請地方衛生局主動稽查醫療院所是否有違法宣傳PRP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