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案一審判決 排除部份員工求償

今年4月,RCA集體訴訟案一審勝訴,台北地院判決RCA及母公司要賠償受害員工5.6億元,但RCA員工關懷協會認為,賠償金額不到原本求償的1/5,甚至還排除部分員工求償,因此決定再上訴,呼籲更多曾經在RCA工作的勞工,一起站出來。 ==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 劉荷雲== 絕對不要讓RCA 奇異 湯姆笙這種惡質的公司 賺飽錢 掏空了 留下禍害 讓所有的RCA員工受害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 王厚偉== 我們希望(被告公司) 除了尊重我國法院的判決外 積極的去回應 我們勞工的主張跟要求 不要再耗費司法資源 盡快能夠提出訴訟外的 一個解決之道 勞動部和法服基金會進行專案合作,提供電話專線,協助受害員工進行集體訴訟,但也考量到,這件案子的時效性,可能在今年7月就屆滿,因此希望沒有參與一審的受害勞工,要盡早申請。 ==RCA律師團律師 林永頌== 我們保守起見 如果是7月12(10號) 最早是7月12(10號) 那我們要一點作業時間 我們說 要不然6月19之前你來 盡可能在6月19號來報名 律師表示,如果受害勞工,未來要自行訴訟的話,不只要另派律師,而且要準備的證據、資料,以及法官的考量都有極大變數,因此希望能將資源整合,用更強大的力量,面對這場跨國官司。 記者 曹晏郡 邱福財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