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總統大選前1個月,嫌犯吳富鋐因為不滿當時的政治時局,竟然找人自製了有「撒旦之母」之稱的TATP炸彈,並且放在國民黨台南後壁區黨部前,試圖引爆,事後還與警方街頭駁火上百槍,吳富鋐因此身中4槍被逮,經過半年的審理,台南地院依製造爆裂物未遂、妨害公務等,判吳富鋐9年6個月徒刑。民宅槍聲大響,員警手持盾牌,進到屋內逮人。破門撞擊,再用盾牌掩護,小心翼翼,全因為當時嫌犯吳富鋐持槍拒捕,甚至揚言要引爆炸彈。台南地院庭長林臻嫺表示...
去年12月12日涉嫌在國民黨台南市後壁區黨部放置撒旦之母炸彈的吳富鋐,被檢方將他與共犯賀姓男子併案起訴後,台南地方法院24日依槍砲、妨害公務等罪合併判刑9年6月,併科10萬元罰金,執行前監護3年;偽造文書罪共3罪合併執行1年,但可易科罰金。賀男則獲判無罪。
去年12月,國民黨台南市後壁區黨部遭人放置炸彈引爆未果,吳姓嫌犯中彈落網,台南地院今(24)日判處吳姓男子9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台南地院指出,吳男不滿國民黨及政局、時事,製作「撒旦之母」TATP炸彈,將自製炸彈放在後壁區黨部前,以遙控器引爆,但因故未爆炸,吳男犯案後逃往高雄,警方前去逮捕時還發生槍戰,吳男中彈落網。台南地院合議庭認定吳男犯後供詞反覆,最後矢口否認,犯後態度[...]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4日電)男子吳富鋐不滿政局時事,去年12月在中國國民黨台南市後壁區黨部置放炸彈引爆未果,在高雄中彈落網,南檢今年3月起訴,台南地院今天判處10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