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香港主權移交以來,「23條」立法曾遭到數以十萬計市民反對。事實上,該條文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寫入《基本法》成為「憲制責任」後,民意與執政當局經歷多番拉鋸。
...香港地區的,國家安全和福祉茲事體大,因次我在今天這歷史性時刻,破例投票。」 香港立法會主席一般維持超然立場,不會參與投票這項慣例卻被梁君彥打破,他親自投下這一票,也展現對於北京的誠意,現場還安排了小學生特別到場旁聽。 這條從2003年開始,歷經了曾蔭權梁振英林鄭月娥三任特首都沒能通過23條,終於在李家超任內全票通過,二讀時無黨籍議員蘇長榮,並沒有舉手同意,不過三讀時他也沒有表達異議,反對陣營全數瓦解,23條的通過也在意料之中。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