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法庭審理了多宗與反送中相關的政治案件,其中以2019年7月1日立法會王宗堯案,以及721事件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案最為矚目。藝人王宗堯在沒有任何暴力行為情況下遭重判逾6年,而林卓廷作為事件中的受害人,被打至流血,不單止成為被告,竟然在庭上遭到主審法官的挖苦及嘲諷。 不合普通法量刑原則及比重 王宗堯案中,暫委法官李志豪最終判處藝人王宗堯等數名被告4年半至6年10個月的監禁刑期。公眾關注的其中一點是數名被告並沒有任何破壞的行為,他們只是在現場逗留,以及發表政治意見。縱然他們是非法闖入,數年的監禁已經嚴重違反普通法的量刑原則。反觀2019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