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衛生福利部今天公布三類長照機構定型化契約範本,並預計於今年底前完成全面換約;不過有專家提醒,有範本雖好,但若定型化契約太偏消費導向,可能限制長照專業判斷彈性,建議可於契約協議時強化照顧管理專員、個案管理師等公正第三方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8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衛生福利部今天公布3類長照機構定型化契約範本,專家提醒定型化契約的消費者至上精神,可能限制長照專業判斷彈性,建議強化照顧管理專員等公正第3方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