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市多賣假 Tiffany鑽戒 判賠6億元

美式賣場好市多 (COST-US) 賣的鑽石戒指,因為「貼牌」掛上 Tiffany(Tiffany & Co.)(TIF-US) 公司的品牌,被美國聯邦法官裁定賠償至少 1940 萬美元 (約新台幣 5.85 億元)。

好市多多年前開始販售珠寶、戒指等首飾,Tiffany 在 2013 年情人節當天對好市多提告,好市多以 Tiffany 品牌名稱賣出的 500 只戒指,獲利 370 萬美元。

美國曼法頓法院的判決書指出,好市多應賠償 Tiffany 因此事獲利的 3 倍,外加之前判決的 825 萬美元,總共連本帶利應賠償超過 1900 萬美元。

好市多對此判決不服,認為 Tiffany 這樣的名牌是珠寶的代名詞、是通稱,在商場中打著 Tiffany 名號,賣的並不是仿冒品,而是以 Tiffany 代稱珠寶。

對好市多的辯辭,判決書中也做出駁斥,認為不足採信,因為證據顯示賣場展示高檔珠寶,是好市多的重要行銷策略之一,並禁止好市多以後再用「Tiffany 風」這樣的修飾語來形容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