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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工人因職災無法上工 竟遭僱主火速開除

來看社會底層的心聲!一名擔任「瓦斯工人」的蕭先生,因為工作撞傷了手,但禍不單行,返家途中又出車禍,扛瓦斯施不上力在家休養,職務卻火速被人取代,生活陷入困境。勞工局表示不管僱聘時間長短,都不能因傷解雇員工,職災的「雇主責任」要是沒有執行,查證屬實可罰老闆2萬~100萬元。

拉開衣袖,秀出變形的肩膀,年過五十的蕭先生是個瓦斯工人,上個月因為送瓦斯撞傷手臂,返家途中還出了車禍,職災讓他扛不了重物,工作直接被取代。

蕭先生表示在休養這段時間,雇主不理不睬,沒有給任何生活費,回去之後才發現工作被取代了,雇主也沒有通知。

實際走訪這一間位在三重的瓦斯行,員工表示,對這一名「被離職」的員工沒印象,但瓦斯行不過30坪大,瓦斯工人只有3人,記者再追問對方才勉強回應:「做這行難免受傷,最起碼掛號單能夠請保險。」

載著近40公斤桶裝瓦斯穿梭街道,有時還得扛上樓,蕭先生受雇當瓦斯工,雖然只有3個月,但每天工作辛苦,保障月薪4萬多,如今受傷被辭退,生活陷入困境。

對此新北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吳彥亨表示,「只要勞工受僱發生職災,僱主就有一定的補償責任,比如說醫藥費公司的補償,沒有法定的事由,僱主是不能夠終止勞僱契約,針對職災勞工做這個動作,都是違法的。」

勞工局表示除非倒店,否則不能無故辭退員工,瓦斯工據理力爭,就算不能延續飯碗,也希望能夠討回公道。

(民視新聞/薛嘉瑩、劉毓琦 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