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巷弄 速限降至30公里

中國時報【陳祐誠╱台北報導】 交通部昨公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行經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的道路,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預計10月1日起上路,駕駛超速的話,罰單1200元起跳。 根據修改後的規定,行車速度應依速限標誌或標線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行車時速不得超過50公里。但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的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的道路,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 交通部表示,有關「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部分,此類道路通常為都市內巷道或區村里道路,路較窄且車行速度慢。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研究,行人與車輛發生碰撞時,當速限為50公里時,致死率約為85%;速限為40公里時,致死率約為35%;速限為30公里時,致死率大幅下降至10%。 目前一般道路的超速規定,超速20公里以內,機車罰1200元、汽車罰1600元;超速20至40公里,機車罰1400、汽車罰1800;超速40至60公里,機車罰1600、汽車罰2000。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逾100公里,機車、汽車一律罰2萬4000元。 另垃圾清運人員為方便作業,通常會有1至2人站在垃圾車後方,而非坐在副駕駛座,以便上下車,作業上有實務需要,但此行為其實違反交通規定。交通部昨也預告,將鬆綁垃圾車後方站立隨車人員,但以1人為限;消防車則因任務特殊性,附載人員時仍可以行駛高、快速公路。 此外,交通部研議放寬中小貨車載重,在符合安全原則下可經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可申請專案提高載重量,估計逾10萬車主受惠,未來將進一步研議把大貨車分級管理,鬆綁使用管理規定。為順應郵務與物流需求,三輪機車載貨將從現行80公斤,增加到20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