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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病人意願 醫生被家屬告可免責

未來將推動病人自主權利法明年正式上路,希望法令上路不要再讓病患受苦提早解脫,但是還是有模糊地帶,假設陷入昏迷的病患已經同意,但是家屬卻反悔,那醫生該聽誰的,現在有配套措施,假設家屬堅持要告醫生將免於民事和刑事責任。病人自主權利法將在明年上路,很多病患或家屬,都陸續詢問到底如何簽,希望法令上路,可以讓特定病患不再受苦提早解脫,但是病人自主權利法還有模糊地帶,像是簽署的意願人,如果真的重病昏迷應撤除維生設備和營養灌食,但家屬到最後不能接受,醫生要聽誰的。還有醫生曾經碰到,不是家屬堅持,而是主治醫生堅持不撤除維生醫療,導致病患家屬到處求助願意撤除維生醫療的醫生,很多家屬因為家人重病來得太突然無法接受,情緒沒有宣洩出口,醫師成了出氣筒,在病主法的灰色地帶,醫生如果沒有更多耐心和病患家屬溝通可能隨時都成了被告者,病主法應該病人最大,但到了最終家屬或醫生可能才是判定生命延續的決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