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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燒鵝肉店害2命!共犯罪刑從13年改判1年2月

2017年11月底,新北市知名鵝肉店鼎玉鉉遭人縱火,釀成2死3傷,鵝肉店老闆娘和一名員工喪命,還有一名廚師全身45%燒傷無法言語,連吃飯都有困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出爐,主嫌蔡興旺判15年,共犯林家寶判刑13年,至於另一名負責開車、錄影的嫌犯黃煒杰,則從11年改判1年2個月,刑度大減。

土城鵝肉店縱火案釀成2死3傷,主嫌蔡興旺高院更一審判刑15年,共犯林家寶判13年,另一名共犯黃煒杰,則從原本共同殺人罪的11年,改為恐嚇危安罪,輕判1年2個月。

全案發生在2017年11月30日,土城知名鵝肉店鼎玉鉉,排名老三的兒子在外面有金錢糾紛,遭人尋仇,三名嫌犯朝店內潑松箱油,不慎引燃火勢,釀成大火,鵝肉店老闆娘及一名員工喪命,還有一名廚師全身45%燒傷。

整整2年過去了,鼎玉鉉招牌不在,四兄弟各自開店,重起爐灶,談到官司,鵝肉店小兒子表示都由哥哥處理,當初一審,新北地院依殺人等罪,判主嫌蔡興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上訴到二審,宣判前蔡興旺臨時以100萬元和解,改判15年。

被告用100萬來和解,讓小兒子覺得奇怪,畢竟新北地院民事賠償判賠861萬,蔡興旺是否想用100萬就了事?如今更一審判決出爐,全案還可上訴,但知名鵝肉店一家,卻再也無法團圓。

(民視新聞/王皓宇、王翊軒 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