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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遭逃逸車輛撞傷 時過一個月仍未康復

7月高雄市警方在追捕一名毒販時,遭到毒販拒檢,駕車逃逸,撞上騎機車正要回派出所的員警林大雄,導致他手腳骨折,頸椎受到壓迫,到現在還在復健,林大雄用自身的例子呼籲修法,因為現行法律對「拒檢逃逸」的罰責太輕,只罰3千到6千元,比你配合攔檢但拒絕酒測,要罰9萬,還便宜很多,導致駕駛人寧願選擇逃逸,但卻增加了無辜民眾被撞的風險。 7月19日,警方攔查陳姓毒販,他拒絕停車受檢,反而加速逃逸,就在警匪追逐中,撞上正要回派出所的三民一分局員警林大雄,躺在地上,痛苦哀嚎。 林大雄被這麼一撞,頸椎第3、4、5節受到壓迫,右大腿骨折,右腿韌帶斷裂,一個月過去了,還在復健中。 受傷員警林大雄:「因為歹徒不願意接受盤查,而飛車攔腰撞上所以希望,像我這種情況以後不要再發生了,我在這邊懇切希望透過司法單位,加重攔停不停的罰責。」 不只林大雄,台中也曾有員警在攔查一輛拒檢逃逸車輛時,被嫌犯從後面追撞,連人帶車當場倒地。 更多時候,拒檢逃逸的車輛是撞到無辜民眾和機車族,因此面對拒檢逃逸的車輛時,警方往往陷入追還是不追的兩難。 高市警察局副局長陳書田:「因為追的話造成無辜的傷亡,不追對他的打擊犯罪的信心,又感覺好像沒有達成這個任務。」 而從法律面來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停車受檢但拒絕酒測,要罰9萬,還得被吊銷駕照3年,但拒檢逃逸,卻只罰3千到6千元,前者配合,反而罰得重;後者不配合,卻罰得輕,但逃逸途中更容易造成危險,因此高雄市警局跳出來呼籲立委修法. 高市警察局副局長陳書田:「拒絕跑掉了那只罰3千到6千,這是不符比例原則的,所以我們呼籲是不是適當的來修法。」 民眾:「罰金的話可以加重,還是先積極的追,但是不要波及到無辜的生命。」 民眾:「一定要加重罰責,(以免有)僥倖心理對對對。」 大部份民眾普遍支持警方強力執法,但民意之外,還是得要有法律做為後盾,希望透過修法,能夠大大降低拒檢逃逸的比例。(民視新聞陳家祥高雄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