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填海造陸 可行嗎?

讀者投書:朱家健(香港自由時事評論家)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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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數年,政客均有提出在台灣各地計劃填海造陸的建議,例如台北、高雄均有類似的方案,計劃包括填海造陸、清理河流瘀泥、交通運輸、產業重置等,如果一旦成事,將成為一個大型基建項目,造就大量工作崗位,並刺激周邊的經濟,可塑造新的產業圈,成為東方矽谷,甚至成為該地區的地標,吸引觀光遊憩,無論如何,將是未來經濟的動力。

當然,要填海造陸,是一個巨大工程,政府需要一個交出完整藍圖,更要作出一個承諾,讓市民看到願景,並不是一個海市蜃樓。除了環境評估的挑戰外,一般填海造地仍需要通過議會授權和法律的框架。此外,填海的填料,通常包括建築廢料,包括拆卸的混凝土廢料、碎石、循環再用的棄置瀝青,以及從境外輸入的陸砂、河砂、海砂和石料等,並加上以高溫處理的垃圾堆填。另一個不可或缺的元素,就是填海技術,除了岸邊填海通常採用較常見和傳統的堆埋方式,另一個較常用的現代填海方法就是以沉筒填海,適合離岸邊較遠的人工島造陸方法。

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就是資金。在經濟低迷時,政府總會推出公共基礎建設項目,但當然如果全數由政府掏腰包出資,也會遇上各路政客的阻力,以發債形式或會增加利息成本,也較難尋找融資對象。大約兩年前,香港也曾醞釀明日大嶼的填海造地方案,香港商人王兟曾提出以創新公私營合作模式(PPPP, Popular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方案為在市場募集港幣一萬億元(兌約台幣三萬六千億元)資金,作為填海造陸基金,構思中包括由市民、商界等認購,以基金股權換取參與基建的權利和話語權,官方和私營機構或合組管理公司,共同營運,參與這個橫跨十年的重大基建項目,透過民間和商界的參與,讓管理、招標、工程融資等變得更透明,避免被冠以黑箱作業的負面形象。

雖然暫時香港明日大嶼項目延遲,但王兟先生所提出的創新公私營合作模式仍然是一個可取的模式,可以套用在其他基建項目融資、主題公園興建、鐵路營運、甚至是開發技術專利、醫院合作等基建和公用領域。台灣如有填海造陸的打算,也可沿用創新公私營合作模式。

填海造陸前,需要作出評估,檢視土地供應是否已出現飽和,造價、預計完成年期、成本是否將會隨通脹而漲價等因素,並認真構想未來透過填海造陸而得來的土地需要和用途,為城市填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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