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中天新聞台換照案 政府踐踏法治

讀者投書:羊吉(獨立評論人)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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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爭議的中天新聞台換照案,NCC以成立以來,前所未有的審議程序,製定媒體換照聽證會設定鑑定人,展現政府為所欲為踐踏法治,你奈我何強烈意志。

按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0條規定,換照由 NCC召開諮詢會議委員審議,是審議委員專業不足,審議委員無法依據法令明定之審議規則及審議項目進行審議?NCC 認為那個審議項目超過委員專業能力,委員無法審議,需要有更專業的鑑定人,還是鑑定人是應諮詢會議委員會議決議的要求需要有鑑定人?NCC 應該公開說明。

新聞媒體換照准駁與否,不僅關乎業者權益,更關乎新聞自由,是公共利益。試問鑑定人鑑定法定資格為何?是否應該公佈所有個別鑑定人的鑑定結果及其鑑定結果之法規依據?如果法定之換照審議委員不足堪任法定換照審議重責大任,非法定之鑑定人又如何堪任?NCC 應該公開說明。

依「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第六條規定諮詢會議之審議處理程序,依「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規定辦理,依該辦法所明文規定審查項目及其附表審查細項均無「國家安全」之審查項目;又NCC 送審立法院審議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法令所明定之審查項目,有無「國家安全」之審查項目,NCC有無凌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之立法院職權,NCC 是否違法行政,濫權變更法令明定審查項目,逾越法律?監察院是否應進行調查?

又「國家安全」審議項目,事涉統合國家安全情報工作之國家安全局有無對中天新聞台涉有危害國家安全情事,提供事證,若無,NCC為何濫權增加非NCC業務專業之「國家安全」審議項目?若有,NCC又何須進行所謂聽證與鑑定?NCC政府枉法濫權,無法無天,著實令人瞠目結舌,歎為觀止。

諮詢會議委員無法審議NCC 濫權新增「國家安全」之審議項目,做成符合 NCC期望的結論,乃理之自然;又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第10條明文審查項目及評分基準規定,規定對未來六年營運計畫評分基準占比為60%,而執照期間第四年至執照屆滿六個月前營運計畫執行報告之五項內容(分別為(一)市場定位與頻道規畫之執行情形。(二)內部控管機制與自律組織運作之執行情形。(三)財務狀況與收費標準。(四)公司組織與人員訓練之執行情形。(五)客服部門編制與意見處理之執行情形) 評分基準僅占比40%,換句話說NCC對換照申請准駁與否,法令評分基準對未來營運計畫占比遠重於過去執行報告,是使單憑過去執行缺失項目,難以構成不准換照申請事由,是法令規定之所在。

新聞媒體換照案,是否是執政黨政府精心計畫,整肅異已,膽大妄為、踐踏法治,無法無天之縮影,豈不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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