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司法精神病院能解決什麼問題?

讀者投書:蔡森然(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心理諮商研究生)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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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精神病院是精神病院的一種,以前的松山療養院,現在的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是台灣最具有權威風評的精神病患治療所。如果在台北市松山區發生了精神病患殺人或傷人,警政單位要將他留置在分局中,以完成整個司法詢問偵辦過程,或是送到「松德院區」呢?前者無醫護治療資源,後者無完整的暴力防治能力,以是,司法精神病院統合兩者資源,令現行犯或嫌疑犯在疑似犯罪被拘補或自首、偵查、起訴、判決以至入監或入院治療的過程,能有足夠的專業醫護人員配合鑑定、安撫、溝通以及提供行為模式預測。

根據西方正式的科學統計研究,精神病患的犯罪率,其實没有比常人高,只是因為其犯罪動機很難掌握,造成社會不安。社會輿論將焦點放在精神病患犯罪,是否有罪?以及殺人是否應該判死?其實都是民粹的「化約」及「情緒化」。要消除社會不安、憤怒及恐懼,最終的「根治」是「心理社會治療」。

司法精神病院只是將司法及戒護體系安置入專業的一般精神病院中,目前行政院規劃依暴力傾向分等級採不同的安置管理。精神醫學界普遍認為「生物心理社會」治療模式才是完整的治療,「用藥」、「電擊」等等和身體內物理或化學變化直接相關的「介入」,是謂「生物性的治療」,這對「急症」的控制及舒緩有一定的成效。但要真正的「治癒」,必須「三管齊下」,生物、心理以及社會這三支治療的管道都要完整。

目前有嚴重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住院,多數只是被安置及使用藥物治療,社會心理治療的強度很低。要提高精神病患的社會心理治療強度,除了精神醫學界的教育訓練要補強心理學、社會學以及心理治療的專業實作以外,心理師、社工師、警政單位、病患家屬以及學校社區等等,要串連成為一個以患者居家社區、雇主、學校、主治醫院、轄區派出所及負責社工師等等的「身心健康照護聯盟」,每位患者在不被侵犯隱私的作業之下,列案關心及管理,權責分明,訂定出患者身心狀態改善成果的質性及量性目標,與政府預算及各相關非營利民間團體(NGO)充份合作,讓各司其職者,也能有個合理的收入,成為快樂的助人工作者。

司法精神病院可以解決司法過程醫療戒護、鑑定及溝通專業不足的問題,但無法治療犯人。不能把精神病患關起來、綁起來、用藥、判刑處死或處罰就可以解決問題,要強化社會及社區心理治療的系統強度,以及專業合作的人本關懷及管理,司法精神病院才能發揮完整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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