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擺盪在「問題少年」與「少年問題」的管教難題及其自為反思課題

讀者投書:王順民(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報載有某高中學生因為叼菸被記小過以及無照騎機車被記大過,該名學生不服學校的懲處而提出訴願、行政訴訟,最後並且聲請釋憲,對此,大法官做出釋字第七八四號解釋,指出各級學校的學生因為學校教育或管理等公權力措施,而讓權益受損的話,即使不是受到最嚴厲的退學處分,也是可以依法提行政訴訟救濟,沒有須加以特別限制的必要,也就是說,正式宣告各級學校的學生如不服學校的相關處分,都有權申訴和逕自訴諸於行政官司。

基本上,校園裡的學生事務,總是一項動見觀瞻的管理難題,僅就上述的違規與觸法行徑,已有既成的行政訴訟機制,因此,從體制內的行政訴訟到校外的行政官司,重點就不單單只是聚焦在對於該項違規事項及其懲處結果的正當性與比例原則議論,而是要如何從單一、特定的個別事件,以思索整體、通盤且全面的校園治理議題;連帶地,即使是用以彰顯學生身分理應要享有的學習權和受教育權,但是,訴諸於行政爭訟的救濟手段運用,還是要復歸回到:究竟此一舉措可以讓問題解決到什麼程度以及又會衍生出來什麼衝擊影響的相關提問?冀此,在這裡的思辨真義自然也不是侷限在祭之於違規行徑所對應的校規辦法及其相關的救濟措施,而是該項的偏差、虞犯、曝險乃甚至於觸法行徑,背後所關涉到諸如歸因事由、校園次文化及其互為主體性的師生、同儕、代際等多造之間,又要如何找到一個與時俱變的平衡點?

事實上,校園裡的違規情事,不僅是屢見不鮮,更是會隨其時代變遷而有不同的迷亂內涵,但是,終究還是無法超脫事件脈絡的生態環境,誠然,緊扣從兒少本人、父母家庭、同儕友伴、學校制度、網際網路、社會環境到時代潮流的生態系統和境教氛圍,再加上『蘊釀於家庭、發微於學校、運作於友伴、惡化於網路以及爆發於社會』的連續性演進關係,這使得對於包括校園違規行徑的處遇目標與對應策略,是要有典範移轉的新構思考;連帶地,面對這一群早熟但不一定成熟的新生世代,過往的理論觀點,更是有它不斷確認與否證的必要,遠地不說,國家機器在逕行公共照顧責任的同時,對於兒少最佳利益的訴求重點,有無就其抽象的概念內涵,思索這當中所隱含「增權—還權—復權—少權—減權—充權」的迷思與弔詭;至於,沈迷於虛幻的虛擬天堂,卻是挫折於真實的生活世界,那麼,來自於主流社會的常態性裁判,有無深刻的自我反思,特別是對於新生世代次文化(sub-culture)的互為同理?連帶地,隨手可得以及觸目可及的諸多社會性虐待情事(societal abuse),又要如何期待新生世代得以有其價值塑立的心靈結構?最後,涵蓋兒少個人不平等、父母家庭不平等、區位環境的不平等以及資源配置的不平等,此一連續性的不平等關係,更是將被剝奪的心靈結構與心性發展,直接投射在校園裡的諸多叛逆行為上。

總之,擺盪在「問題少年」與「少年問題」管教難題的背後,實乃是充斥著像是『不要把成人世界的喜怒哀樂,轉換成孩子們的悲歡離合!?』、『父母一時的情緒是孩子一輩子的痛!?』、『大手牽小手,幸福跟著走!小手牽大手,大手要先懂得放手!?』、『早熟但不一定成熟!?』、『信任不等於放任,包容不等於縱容!?』、『沒有問題少年只有少年問題!?』、『從好學生、好成績、好學校到好未來!?』、『一場沒有輸贏也沒有夢想的人生競賽!?』、『種因於家庭、發微於網路、顯現於學校、爆發於社會的青少年偏差行為!?』以及『偏差行為之於社會的有異、有礙、有害或有益!?』等等的自為反思功課。

冀此,從行政訴訟到行政官司的延伸性思考,這會是一項難以承受之重的社會變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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