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監察院要調查丁案法辦陳菊?監察院真的該廢了

讀者投書:邱風(退休教師)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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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要調查丁允恭案,媒體的報導讓人覺得監察院的確應該廢掉,早應該廢掉;以免浪費人民納稅錢,養一些冗員閒官在那裏裝腔作勢、作威作福,卻無益於國家人民社會。

丁案如果有案外案的話,有什麼需要監察院調查的嗎?

要調查他引誘良家婦女到辦公室演火活春宮戲嗎?調查他假公濟私侮辱公署公器私用或辦公時間擅離職守嗎?這如果有人檢舉、指控,事證確鑿;那應由法院偵辦,由檢察官調查、指控、提起公訴,由被害人出面或委託律師提出控告,然後由法庭法官加以審理。監委紀、王要調查,此舉有點小題大作,甚至是不務正業。事實上他們也無業可就。法院立法院已足夠辦理處理他們要處理的事了。

只因國父(也不知是哪一國之父)有監察權監察院的構想、幻想,結果就製造了一個怪物或形同廢物。

這事有什麼好調查?男歡女愛、男要女給、你歡我樂、兩情相悅、你情我願,有什麼好調查的嗎?如果是強行猥褻強姦,那或許可調查,但那是刑事犯罪該由司法機關處理。監委太閒著沒事幹,才會想調查這種事吧?男女間的事不足為外人道,所謂「閨中之樂有甚於畫眉者」,男女間的事是很難調查的,監委要調查這事,顯得很奇怪奇特。而且還不排除約談監察院長陳菊,簡直是在搞政治鬥爭,令人聯想好像青蛙蟾蜍在無限膨脹自己,弄權玩法,作威作福,混亂敗壞官場官府的風格、威嚴。

如果此事有人違法犯法犯罪那應該法辦犯罪者。也就是要循名責實,獎善罰惡。

媒體報導有某少將對屬下傳情示愛,稱屬下為「愛妃」,結果被上級懲戒。這就對了。他言行、行為好像有點不當,上級於是加以懲罰。其實情節不嚴重,只是表錯情,且國文程度不夠好或太羅曼蒂克罷了。假如比照丁案也要連坐上級也調查上級加以入罪,那不是太可笑太荒謬嗎?

不認真辦案故意把不相干無罪者入罪,反而亂牽連連坐不相干的人,這在詩經時代即不難發現。舉個例子,詩經的「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無罪,淪胥以鋪」,這幾句大意是說,放過犯罪有罪的,不加法辦追究,反而把無罪的人加以處罰。監察院要調查丁案法辦陳菊?監察院真的該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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