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誰是下一齣與惡悲劇的推手?

讀者投書:小彬(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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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發生於南部震驚社會的無差別擄殺案,梁嫌將一名馬來西亞籍的長榮大學女學生性侵擄殺棄屍,消息曝光後,梁嫌的住家頓時成為外界宣洩情緒的目標,而遭到氣憤民眾「蛋洗」和鄰居大罵羞愧比鄰而居,因此,梁嫌雙親被迫離家避難,希望當面向死者家屬道歉賠罪,遭婉拒後,透過里長發表公開信道歉,聲明提及「我們教養的問題、過錯,造成這麼大的社會問題」,那麼,將孩子的犯罪行為究責於父母教養的過錯,由「個人」責任延伸至以「家庭」為單位負責,此犯罪行為歸因的認知基模,是有進一步探究、針砭的必要。

事實上,中國文化重視家族,禁錮於「養不教,父之過」的枷鎖,犯罪的代價,株連九族,緃使「罪僅止於己身」乃為現今的律法,但是,社會卻仍以集體性霸凌與歧視「株連」加害者家屬,令加害者家屬「自囚」,成為「無罪的罪人」(不同於犯罪者在監服刑,其家屬則是在社會結構性牢籠服刑),對此,日本World Open Heart(為刑事案件被告家屬提供援助的NPO)的統計顯示,1,000宗求助個案,有86%「考慮自殺」、84%「難以出門」及83%「對快樂情緒心懷罪疚」,同樣地,2008年震驚日本的秋葉原無差別殺人事件,加害人的弟弟於事件發生六年後自殺,在日記手札中訴說著:「加害者家屬,只能在陰暗角落悄悄生活,不能擁有和一般人一樣的幸福。」,因此,「不能哭也不能笑的無聲地獄」,正是加害者家屬心境、困境與處境的寫照,社會輿論、媒體試圖以累積性剝奪、制度性障礙與社會性排除,制裁加害者家屬,藉此區辨我們與「惡」的距離,如此一來,我們是否也變成了惡的一部分,而這種與惡的距離,到底有多遠?

誠然,在《我們與惡的距離》劇中一句經典對白:「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20年去養一個殺人犯」,令人感觸良多,但是,犯罪者就是來自於「不正常」家庭?家庭教育形塑個人行為的全部?當小孩背起書包,開始社會化的歷程,父母難以掌控孩子在外的所有細節,再加上孩子的獨特性格與生態環境中各種變項的融合,交織出多重組合的反應與結果,是一種從『學習—習慣—慣性—性格—改變命運』的連續的互動過程,如此一來,家庭教育就不應該被擴大詮釋為單一原因,進而忽略其他變項相互緊扣的影響,連帶地,在駱以軍《肥瘦對寫》中的〈如果幹下那種事的是自己的孩子〉寫道︰「除非惡的黑盒子被撬開了,否則你永遠童話的相信你的孩子是那個柔軟的天使,是那個害羞的小孩,如那些法庭上的證詞『他是個很乖的孩子』。」,畢竟,善與惡無法全然壁壘分明,個人行為更是無法以線性思維預測,如果是要設置一個年限,父母又該為孩子負擔多久的責任?

最後,對於不知怎麼活下去,不論是被害者家屬或加害者家屬都是一樣,但是,社會往往是偏袒於接納被害者家屬的悲慟,鮮少傾聽加害者家屬的荊棘之路,只因他們被烙印為惡的一方,沒有自尊、自主與自我的權利?值得一提的是,依國內外研究顯示,家人的接納與安穩的家庭支持網絡,大大地提高受刑人的更生意願降低再犯率,由此可知,犯罪者家屬是穩定社會治安、避免犯罪世代化惡性循環的關鍵力量,只不過,社會賦予他們高度職責,卻未給予相對的社會資源與支持,這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誠然,重大刑案發生後,要保持理性的心境很難,但在憤恨不平、朝堂激辯後,剩下的卻只是下台政治,如何從止惡到預防、從排斥到包容、從害怕到接納,真的是全然沒有任何解方?惡的種子並沒有遠離,權衡的力量卻是一再失衡,下一齣悲劇的上演,也許只是與時間距離的長短而已?

歧視、憤恨的同時,我們與惡的距離,又豈止於咫尺之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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