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行館案 前國產局長一路放水

士林地檢署偵辦劉政池(左)竊占國土案,11日依詐欺罪對劉追加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張嘉文╱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偵辦劉政池竊占國土案,昨再就劉涉向農民銀行詐貸8500萬元部分,依詐欺罪追加起訴;另國有財產局前局長洪寶川和股長張智傑、課員廖益群3人,涉圖利劉取得七七行館國有地部分,依圖利和偽造文書罪起訴。 起訴指出,劉政池是九冠開發和大衛營實業公司實際負責人,88年9月間,劉提出要在泉源路經營大型溫泉度假村的計畫書,以及共約價值950萬元的苗栗縣土地,和泉源路地上建物作為擔保品,向當年的農民銀行貸款1億元。 農銀核貸給劉8500萬元,劉將此筆款項挪為公司營運所用,遲未依約繳納本息,農銀催討未果,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但因劉的擔保品根本沒有價值,此債權成了呆帳。 農銀在92年12月間,將此不良債權以928多萬元賣給資產管理公司,劉為避免新的債權人查封或拍賣其抵押土地,委託姊姊在隔年3月以1200萬元的代價購得,劉取得債權後再將不動產的抵押權塗銷。 檢方指出,劉等於以1200萬元便處理掉8500萬元的債務,辦案人員直呼「真的太划算了!」但由於劉所提的溫泉度假村,地點為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根本不可行,檢方認定其行為構成詐欺。 檢方另查出,七七行館取得土地有問題,國產局前局長洪寶川由於和劉熟識,從劉承租國有地、申請分割土地到承購國有地的過程皆一路放水。 劉購地後,欲將土地分割成2個地號,以便往後能改建2棟建物,但依規定同一國有地上有2戶使用者,才能實施分割,劉不符規定,國產局各級主管和承辦人也反對,但洪獨排眾議,罕見地召開協調會,最後指示課員辦理分割。 檢方傳喚多名當時的國產局人員皆證稱,從沒看過洪如此強勢干預個案,認定洪的確有圖利劉的犯行,昨將洪等3名前官員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