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行館雙併別墅違建案 劉政池敗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主張位在陽明山的七七行館雙併別墅並非違建、不應撤銷建照及使用執照,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劉政池敗訴。全案可上訴。

劉政池為了七七行館,之前不滿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認定七七行館是違建須拆,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9月判劉敗訴,今天則是就七七行館雙併別墅並非違建、不應撤銷建照及使用執照的二個案件,提起行政訴訟,仍吃敗訴;劉政池至今還剩一件行政訴訟官司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

刑事部分,士林地院一審認定劉政池開挖陽明山公有山坡地並私設貨櫃違反水保法,今年2月間判劉政池2年3月徒刑,同案被告陽管處前處長蔡佰祿、前組長李朝盛、前承辦人謝文華等人,涉嫌圖利劉政池取得建造執照,依圖利罪判刑2年7月至6年不等刑期;受劉政池委託設立地下貨櫃的葉憲忠遭判刑7月;劉政池胞妹劉子瑩、長女劉冠廷、二女兒劉冠余獲判無罪。經上訴,案件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10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