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趕進度、班會形式化-公民教育應該是什麼?


文/周威同(台東女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

前總統李登輝曾表示,他任內推動十二年的「寧靜革命」,以不流血的方式完成民主化轉型。然而,他更關心的是,國人的民主素養、法治精神,能否與民主化的台灣接軌。民主素養、法治精神則有賴於公民教育的陶鑄,但是,公民教育「應該被教導」的內容究竟是什麼?台灣過去的發展往往被喻「經濟奇蹟」,在這種模式的教育體制所培育的公民,到底表現如何?我們的公民素養(citizenship)是否能夠因應逐步邁向民主鞏固與深化的政治發展?

80年代的台灣,社會運動風起雲湧,因為政治上的解嚴,同時也讓累積已久的社會力瞬間迸發,各種倡議百家爭鳴,但隨著政黨輪替、社會運動竟也沈寂下來,隨之而來的政治冷漠感,在年輕一代特別明顯。但是這幾年,從苗栗大埔事件、台東美麗灣事件、聲援關廠工人、洪仲丘事件所引發的公民覺醒聯盟、反服貿學運,在在顯示出另一波社會運動的崛起,其關鍵,就是年輕一代公民意識的覺醒,他們挺身而出,為弱勢族群、土地正義、環境生態、永續發展而勇於發聲。

教育現場的公民教育

當前台灣已逐步邁向民主鞏固國家之林,公民資質之良莠取決於公民教育,普通高級中學「公民與社會」學科係為增進學生的公民資質,其所欲達成之目標有三項。一、充實社會科學與相關知識。二、培養多元的價值關懷與公民意識。三、增進參與民主社會的行動能力。然而,在教育現場的實踐上卻各有值得省視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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