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額提撥退休金 勞局開罰高鳳物流

部分企業有員工適用勞工退休金舊制,因應勞基法修法,今年起企業須於三月底前,為本年度符合退休條件的員工「足額提撥」退休準備金。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針對本市未按月、未足額提撥退休金的事業單位,已全數發文進行稽催。並開出第一張裁處書,高鳳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因不足提撥5千多萬元,遭勞工局裁罰18萬元。 勞工局代理局長李煥熏表示,自104年至今,已輔導1,653家事業單位補繳73億8,545萬1738元,針對未能足額提撥的業者,亦要求提出還款計畫,或是勞工結清舊制年資註銷勞退專戶等。 對於不依法按月及足額提撥,且未積極改善的事業單位,勞工局陸續進行勞動檢查,並依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及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規定裁罰,根據不足金額及違法次數,每次可裁罰9至45萬元,並公布企業主姓名,提醒事業單位勿心存僥倖。 倘事業單位對於勞工退休準備金該如何依法足額提撥仍有相關疑義,歡迎洽詢勞工局勞退諮詢專線:(07)8124613分機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