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教師處理 全教總主張增列「專審會」

記者鍾佩芸/台北報導

不適任教師處理向來引發社會大眾關注討論,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為協助解決問題,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主張增列「教學專業審查委員會(簡稱「專審會」)」,並提出教師法修法版本,會後將委請國、民2黨立委共同連署提案,並於月底召開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指出,有不適任教師遭提報、檢舉後,透過民意代表、地方士紳向校方施壓,校方往往以調校草草了事,導致不適任教師年年調校,而受傷害的還是孩子,因此全教總與全國教師會經2年研究,以美國「教師同儕協助和審查方案(Peer Assistance and Review;PAR)」為藍本提出修法,主張於縣市政府下增列9到15人的「專審會」,學校教評會可決議將不適任教師移送專審會調查輔導,專審會組成包括教育學者及同級教師會代表,其中同級教師會代表不少於2分之1。

張旭政進一步解釋,專審會制度與過去思維不同,過去教育部把不適任教師的問題都丟給學校,但學校資源與人力不足,處理不適任教師耗費心力,透過獨立、專業的專審會運作,可以替學校抵擋壓力。另外有關家長團體教師評鑑訴求「教師評鑑入法」,張旭政表示,台灣整體教師素質高,修法應針對不適任教師,普遍性、全面性的教師評鑑不僅勞師動眾,也無法有效提升教學效能。

教育部師資藝教司司長張明文回應,對於全教總回歸教學專業、輔導協助教師的方向「樂觀其成」,但執行細節有待討論;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對此表示,不適任教師處理還是要回到教學評鑑,透過教評會處理,「不需要再弄一個專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