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教師處理 全教總建議設「專審會」

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13)建議修改教師法,比照美國「教師同儕協助和審查方案(Peer Assistance and Review)」,在學校教評會外,設置獨立的「教學專業審查委員會」,以幫助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現行學校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校長、老師要面對不少外來壓力,導致處理成效不彰,全教總與全國教師會經過兩年研究,決定仿照美國「教師同儕協助和審查」制度,建議在教師法的修改法條中,增列主管機關設置「教學專業審查會」,讓學校教評會可決議將教學不力教師移送到獨立的「專審會」調查及輔導。

全教總表示,專審會組成包括教育學者及同級教師會代表,其中同級教師會代表不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專審會」可指派「教學專業輔導員」進行疑似不適任教師的調查、輔導及審議,「審議」結果再交由學校教評會決議,針對專審會的建議,後續將委請立委共同連署、提案,並與提案委員共同召開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則認為,如果增設專審會是「疊床架屋」,現行教評會應該發揮功能,建議教師評鑑入法綁考績,才能淘汰不適任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