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本公司代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公告董事會決議申請無擔保主順位金融債券循環發行額度,發行總額上限不超過美金三十億元整(或等值臺、外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3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無擔保主順位金融債券

3.發行總額:不超過美金三十億元整(或等值臺、外幣),於核准後不超過十年之期間內

分次、循環發行。

4.每張面額:視發行時市場狀況而定,最低面額為新台幣十萬元整。

5.發行價格:未定,視發行當時市場狀況而定。

6.發行期間:不超過三十年,視實際業務需要決定之。

7.發行利率:得採固定利率、浮動利率、零息或組合式利率,依發行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配合業務發展需要及充實資金流動性

10.承銷方式:依發行時市場狀況而定

11.公司債受託人:無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依發行時市場狀況而定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債券由本行或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辦理還本付息事宜。

15.簽證機構:未定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如有贖回權,本行有權於本債券贖回日,將本債券依發行條件提前贖回。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實際循環發行總額及期間以金管會核准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