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公告367件違建 林佳龍:三月底限期改善

中市公告367件違建 林佳龍:三月底限期改善

維護公共安全,台中市政府今年初公告367件兩層樓以上的違章建築,限期三月底前改善,市長林佳龍表示,經過積極處理,45件自行拆除,解除列管,未改善者,4月1號起執行封閉,市府會在違建範圍空間,張貼警示封條,提醒民眾,禁止使用違建。(寇世菁報導)

台中市長林佳龍在市政會議上表示,市府重視公共安全,近期拆除兩項重大違建,一是後火車站附近整棟違建補習班,這棟違建多年前查報在案,卻一直未拆除,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市府3月24號強制拆除,另一案則是環中夜市違建,也在3月25號拆除。

林佳龍說,今年起,新增違建即報即拆,年初公告舊有2層以上(含2層)的違建,共367件,市府依法行政,兼顧法理情,妥善處理,限期三月底改善,未改善者,4月1號起執行封閉,市府會在違建範圍空間,張貼警示封條,提醒民眾,禁止使用違建。

市府都市發展局則表示,367件2層樓以上違章建築,其中45件,經違建者完全拆除或拆除到剩1層樓,已解除列管,而同意配合執行後續封閉者,共158件,市府將持續輔導其他164件進行改善。

都發局呼籲,公共安全維護需要政府與民眾共同合作,在這些違建未拆除之前,將由市府消防局協助加強防火演練,降低公安災害發生的機率;如擅自使用經封閉的違章建築,將依公告優先排程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