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補助營養午餐費每生每餐5元 25萬多學子受惠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

為了讓學生吃到更健康及營養的午餐,台中市將自今年9月起補助公立高國中小學每位學生每餐5元,並推動午餐契約範本,要求學校提高在地及非基因改造食材比例,「地產地銷」,提供25萬3千多名學生優質食材。台中市長林佳龍強調,如此不僅活化休耕農地、提高農民收入,所產食材還可進一步提供食物銀行、社區老人供餐,希望能夠創造多重效益。 教育局長顏慶祥今(2)日在市政會議專案報告表示,台中市學校營養午餐有自辦午餐、他校供應、公辦民營、外訂團膳等4種類型,其中以外訂團膳為最大宗,共129校、約42.15%,午餐價格約40-45元,菜色四菜一湯;接著依序為自辦午餐95校(31.05%)、他校供應42校(13.73%)、公辦民營40校(13.07%),價格約30-41元,菜色為三菜或四菜一湯。 顏慶祥指出,近年民生物資、油價齊漲,但學校營養午餐價格從101年起多年未漲,市府雖補助每位學生每週2次、每次3元的午餐水果費,但能否買到品質優良的水果卻仍存疑;此外,目前菜色中使用在地及非基因改造食材的比例偏低,且食安風暴不斷,讓人擔憂營養午餐品質及衛生安全。 林佳龍在聽取報告後指出,學童午餐必須營養、健康又安全。因此未來將補助每位學生每餐5元,並訂定午餐契約範本,要求學校提高在地及非基因改造食材比例,「地產地銷」,實質提升食材品質。 至於經費來源,顏慶祥局長表示,市府預計今年提出追加預算一億一千多萬元,明年起每年編列兩億五千多萬元,由大台中農業發展基金支應,將有25萬3千多名公立高國中小學生受惠。針對在地及非基因改造食材,今年先從117所公辦公營學校開始要求一週使用2次,105年增加至一週4次;106年加入40所公辦民營學校,一週4次;107年再納入外訂團膳學校,全市307所公立高國中小均一週4次,建立學校營養午餐新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