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調漲焚化事業廢棄物處理費

為平衡事業廢棄物處理及回應市場機制,台中市環保局調整台中市焚化廠事業廢棄物處理費用,一般廢棄物處理費用則未調漲,並不影響家戶、社區大樓及小型商家。環保局副局長吳東耀表示,業者不能以市府調整事業廢棄物處理費用的名義,變相調漲一般廢棄物的處理費用,如經查屬實,將以限制「進廠核可量」的方式加以管控,呼籲業者務必遵守規定。 環保局副局長吳東耀表示,台中市處理事業廢棄物成本約每公噸二一八二元,過去文山焚化廠每公噸僅收兩千元,並未反映成本,為回應市場機制,平衡事業廢棄物處理,日前已將事業廢棄物收費調整為每公噸兩千八百元,非轉運期每公噸二千二百五十元。一般廢棄物處理費用則未調漲,依舊為每噸兩千元,不影響家戶、社區大樓及小型商家。 吳副局長指出,業者不能以市府調漲事業廢棄物的名義,去調整一般廢棄物的處理費用。如經查業者違反規定,將以限制「進廠核可量」的方式加以管控,務必保護市民的權益,呼籲業者遵守市府規定。 有關部份餐廳反映垃圾清運費用調漲一事,環保局吳副局長說,依照環保署公告,餐廳產生的垃圾歸屬於事業廢棄物的範疇,並非一般廢棄物。 吳東耀指出,如果業者是因為社區人口增加,導致垃圾量增加,或是服務次數增加等原因,調整社區一般廢棄物處理費用,以回歸市場機制的角度來看,調整價格則屬合理。若非因上述因素,而是以環保局調整事業廢棄物的名義,變相漲價一般廢棄物處理費用,經查屬實,則會限制進廠核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