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紡織:聲明本公司並未委託伸洋資產管理公司代為收購本公司股東之持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5/28

2.發生緣由:

近日來有股東來電詢問,因接獲伸洋資產管理公司電話,聲稱該公司受

中興紡織公司委託,收購持有股份,以靈骨塔位為交換條件。

3.因應措施:

聲明本公司並無委託伸洋資產管理公司以靈骨塔位為交換條件,代為收購

股東持有之本公司股票,此等行為純係伸洋公司之行銷手法,與本公司沒

有任何關聯,請股東謹慎辨別,提高警覺,多方求證。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