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電:公告本公司103年度股東會年報修正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0款

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4/07/24

2.函請補正期限:104/07/28

3.補正內容:

A.未依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0條第1項第9款規定,依附表三之一註1,

將屬法人股東者之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分別列示

B.未依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5條第1項註明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C.未依證櫃監字第1020200236號,揭露尚未完成之上櫃承諾事項

D.特別記載事項法條修改

4.因應措施:修正本公司103年度年報資料第39、51及101頁並重新上傳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