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會理事長伴狼行?北捷:個人行為不代表公司立場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白狼張安樂今(1)日下午率眾前往立法院,其中,台北捷運公司企業工會理事長王裕文的身分也受台北市議員關注,對此,台北捷運公司表示,有關王裕文擔任「台灣勞工福利聯盟」召集人,企業工會依工會法第2條為獨立運作的法人組織,王裕文擔任相關聯盟召集人,是其個人決定及作為。

北捷強調,並不代表該公司立場,也不會影響捷運營運及旅客搭乘權益,目前也無違反該公司與企業工會所簽訂的團體協約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

北捷說,王裕文是工會法第17條規定,所產生的企業工會理事長。另依工會法第36條,及「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與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團體協約」(以下簡稱團體協約)第20條規定駐會辦公。其以個人身分擔任臺灣勞工福利聯盟召集人,工會法並無相關規範,目前也無違反該公司與企業工會所簽訂的團體協約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