佑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七次買回庫藏股註銷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6/16

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本公司101年第1次(上櫃後第七次)買回庫

藏股屆滿三年未轉讓員工之股數擬予以註銷。

3.減資金額:7,961,366元

4.消除股份:517,500股

5.減資比率:1.10%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463,921,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104年06月17日